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(FATF)于2010年10月发布了《FATF新支付方式洗钱类型研究报告》,根据FATF的定义,客户直接通过技术设备(如电脑、电话或具有数据存储功能的卡片)进行支付的方式统称为新型支付方式。
新型支付业务的蓬勃发展,给大家的经济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。但它所具有的快捷性、隐蔽性、虚拟性、复杂性、国际性等特点,也极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来从事洗钱违法犯罪活动。因此,面对新型支付环境下的新挑战,我国反洗钱监管应该从多个方面加以完善。
01 完善监管政策体系
目前我国的反洗钱政策主要适用于传统银行支付业务,与快速发展的新型支付业务相比,反洗钱政策显得相对滞后,因此要针对新型支付业务的特点和存在的洗钱风险,建立适用性强的反洗钱政策,从业务范围、操作手段、法律约束、识别监管等方面健全反洗钱工作制度,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。
02 提升监管技术水平
在支付业务快速发展的今天,监管部门业务人员不但要深入理解、掌握这些金融创新产品的操作流程,更要了解其资金流向和风险隐患,然后制定相应的监管方法和措施。要充分利用高科技网络通信技术,建立新型高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数据库,并与资金交易监管系统、反洗钱监测系统进行对接。当可疑交易发生时,迅速在客户身份数据库、资金监管系统和反洗钱监测系统中进行定位,对洗钱行为作出快速、准确的识别和反应。
03 加强“实名制”规范措施
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工作开展的基础,建议进一步落实身份实名制的规范措施。对于开办新型支付业务的机构来说,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,推行新型支付业务办理中的身份认证、网站认证、电子签名等实名制度;同时要求相关机构认真落实反洗钱制度,严格按照要求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进行核实,并实行动态管理和更新,确保发生的每笔交易具有可追溯性。
04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
中国人民银行和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、非金融机构,面对新型支付业务日益信息化、网络化、远程化、复杂化等特点,应有针对性地培养既熟练掌握网络信息技术,又精通法律、支付结算和反洗钱业务的复合型人才,为新形势下反洗钱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。
05 发挥自律组织作用
借鉴国际先进经验,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在反洗钱监管方面的作用,引导支付清算协会等自律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优势,制定行业反洗钱指引,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监管职能,形成监管合力,消除监管盲区,实现反洗钱工作均衡、持续、有效开展。
小结
在新型支付方式与群众生活越来越密切的形势下,高度重视新型支付反洗钱工作,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、建立诚实守信的经济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。让大家共同努力,提高新型支付环境下的反洗钱管理能力,维护好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防护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