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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科融通带您了解妨害信用卡管理罪
2023-01-11

随着金融业的蓬勃发展,信用卡消费成为社会消费的主流形式之一,为交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。信用卡作为普通人的消费工具,如果落到犯罪分子手里就变成了作案工具,若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、洗钱、逃税等不法行为,最终将追溯至本人,导致个人信用受损,甚至承担法律责任。

下面,海科融通带您了解妨害信用卡管理罪,帮助大家提高防范意识,远离违法犯罪行为。

一、刑法意义上的“信用卡”

根据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) 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》规定:刑法规定的“信用卡”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、信用贷款、转账结算、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。因此,我们平时使用的储蓄卡,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。

二、什么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,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,在信用卡的发行、使用等过程中,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,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。具体行为包括:

1.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、运输的,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、运输,数量较大的;

2.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,数量较大的;

3.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;

4.出售、购买、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。

窃取、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,依照前款规定处罚。

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犯第二款罪的,从重处罚。

1 犯罪构成

1、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。

2、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。具体包括四种情形:

(1)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、运输的,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、运输,数量较大的;

(2)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,数量较大的;

(3)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;

(4)出售、购买、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。

按照法律规定,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,就构成本罪。

3、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,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。

4、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,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。

2 罪名认定

本罪为选择性罪名,既包含妨害行为(持有、运输、出售、购买、非法提供、骗领)的选择,也包含对象(伪造的信用卡、他人信用卡)的选择,行为人只要实施一种行为侵害一种对象即可以成立本罪;行为人实施了两种以上行为,侵害两种对象的,仍为一罪,不实行并罚。

3 立案追诉标准

根据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第30条 妨害信用卡管理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:

(一)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、运输的;

(二)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、运输,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;

(三)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,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;

(四)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;

(五)出售、购买、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。

违背他人意愿,使用其居民身份证、军官证、士兵证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,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,应当认定为“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”。

4 法定刑罚

根据《刑法修正案(五)》第1条,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;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。

海科融通提醒您特别关注

帮助诈骗、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“跑分”活动,涉嫌犯罪,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。收购银行卡人员即使对银行卡的用途毫不知情,仅做简单收购、出手行为,若其非法持有银行卡的数量累计在5张以上也会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。

三、如何远离妨害信用卡管理罪

远离妨害信用卡管理罪,海科融通提醒各位持卡人需要做到以下几点:

(一)长期不用的银行卡,要及时办理销户手续,并将卡片磁条和芯片毁损,不要随意丢弃。

(二)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、银行卡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,不要出租、出借、出售。注意保护个人隐私,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,不要轻易将自己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交给他人使用,以防不法分子将银行卡进行倒卖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。

(三)不得违反国家规定,使用终端机具(POS机)等方法,以虚构交易、虚开价格、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。

(四)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,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,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。

海科融通温馨提示

目前网络诈骗、电信诈骗频发,请您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而出租、出售、出借、转借自己的银行卡给他人;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、银行卡等信息,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,避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;请时刻保持警惕,增强守法意识,远离网络犯罪活动。